组织作为跨国公司社会责任

另一方面,我们有经合行为的发起者(《跨国企业准则》 ),它已成为全球公共行政法的工具。约翰·鲁吉最近试图将一套全面的人权制度引入商业世界(联合国的《保护、尊重和补救框架》),这是缓慢进行的准宪法化进程的另一个例子。

但一个主要问题是,准宪法化是否会导致国际体系中的“法治”而非“法治”?法治可能会被放弃,因为“法治”取代了民主制定的综合司法审查制度,而这在全球准宪法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发生的。

因此,在这种不断变化的

环境中,我们看到的不是由民选的、负责任的政治官员统治,而是由律师、年长的法官和法组织作为跨国  学教授 多米尼加共和国电话号码库 在国际商业和其他事务中统治。这些行为者正在引领制度规则制定的过程。公共和特别是私人精英们正在随心所欲地、临时地制定规则。我称这种规则一方面是由新的自封的律师协会统治,另一方面是由新的法律知识分子统治。实际上,随着全球准宪法化的引入,我们正在放弃任何形式的民主合法性和问责制。

格雷厄姆·F·汤普森 是哥本

哈根商学院(丹麦)政治经济学教授,也是英国开放大学名誉教授。他的 组织作为跨国  研究和教 WhatsApp 号码 学兴趣主要集中在国际政治经济问题和全球化方面;最近重点研究了商业组织在国际经济问题中的作用。他是《 全球企业领域的宪法化?》(牛津大学出版社,2012 年)一书的作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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仅订阅 OUPblog 上的法律和政治文章 。通过电子邮件 或 RSS 仅订阅 OUPblog 上的商业 令人震惊的判决带来的羞耻和内疚 和经济文章 。图片来源:美国宪法封面,由 giftlegacy通过 iStockphoto 提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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